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鲁教体字〔2020〕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推动学校美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开展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五育”并举,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突出理念创新、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美育特色学校,为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美育改革发展、提高美育质量提供示范,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山东美育优势。
二、工作目标
计划到2022年,在全省中小学校范围内建设500所左右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探索美育改革发展新路径,实现培育一批特色优势项目、搭建一批教学研究平台、培养一批美育学科名师、总结一批改革发展经验、打造一批创新示范高地“五个一”目标,带动区域美育质量连片提升,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为推动全省美育综合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着眼长期发展,科学规划特色学校布局,确保各学段紧密衔接,形成“一条龙”推进体系。
(二)坚持特色发展。立足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分类指导,依托学校自身资源优势,鼓励内涵发展,因地因校制宜,打造特色美育课程和实践品牌,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
(三)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力求在育人理念、发展方式、改革路径等方面率先突破,探索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范式与成功经验,为我省中小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供样本和方案。
(四)坚持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特色学校的平台和纽带作用,探索政府、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充分激发中小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形成多方联动、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中小学美育新格局。
四、建设内容
美育特色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师资队伍、美育活动、校园文化、辐射带动等方面形成明显特色,具有突出优势,在区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一)课程建设。充分利用地域文化资源,以开发校本课程为突破口,以特色项目建设为抓手,挖掘、总结、提炼其中文化内涵、美育精神,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注重美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探索建设跨学科融合的综合课程,形成横向贯通,纵向衔接,惠及全体学生,促进师生发展的特色课程群。
(二)教学研究。重视美育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抓好常态化课堂教学研究,充分发挥美育科研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驻地高校开展美育课题和项目研究,形成基于美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教研特色经验和教研成果。
(三)师资队伍。围绕学校美育特色,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美育名师工作团队。根据课程实施情况,引进或聘用短缺的高层次专业教师、民间艺术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设美育特色课程。积极提供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与平台,支持教师参加培训与研修,探索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
(四)美育活动。实施美育实践活动课程化管理,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实践活动形式。重视学生艺术团队建设,形成完整、系统的学生团队活动体系。建立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展演。参照教育部和省级大型赛事、展演活动等项目设置,将学校优势项目打造成品牌项目、标杆项目。
(五)校园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教室、走廊、宣传栏等,构建氛围浓厚、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以美感人,以景育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引导学生发现和感悟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
(六)辐射带动。加强区域间、校际间的经验与成果交流,共享建设成果。结合本校的办学特色主动牵头成立校际美育协作区,组建美育专项教学联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经验推广,建立与区域内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对口帮扶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将持续支持美育特色学校的建设工作。对经遴选认定的学校,命名为“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以建设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特色学校校长、专业教师培训,提升美育教师专业水平;基于艺术类科目布局建设的“省级特色高中”“省级课程基地”优先从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中遴选产生;支持各学段建立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高水平艺术人才输送与培养机制,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
六、申报程序
2020年计划遴选首批150所左右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
(一)自主申报。凡达到《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申报条件》(附件1)要求的中小学校,可填写《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学校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提交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级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公示,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3)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遴选认定。省教育厅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遴选,专家提出拟入选名单。省教育厅统筹工作需要和特色学校布局等因素,确定最终首批150所左右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名单。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地学校美育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布设美育特色学校。要加强对美育特色学校的指导、扶持和监管,发挥其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各申报学校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本地本校的美育特色和品牌。
(二)实施动态管理。山东省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周期为3年,3年后进行复评,复评通过的继续保留称号,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建设推进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进行全省通报,并取消荣誉和支持。根据美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结合建设整体布局,适时吸纳补充美育特色学校。
(三)材料报送要求。市级推荐环节采用线上报送方式。各市教育(教体)局请于9月23日—30日组织市级推荐学校登陆平台(网址:http://pspt.sdei.edu.cn:8001/)进行填报。各市确定1名具体填报人员,并将人员信息(附件4)于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twy@shandong.cn。联系人:王根华,联系电话:0531-81916567,15615953877;技术联系人:刘全隆,联系电话:0531-89701715,赵同祥,联系电话:0531-89701209。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