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9级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方案
根据滨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推选2019级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级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评选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比例公开选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比例公开选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自然享受),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参评条件:
1.农村低保户、重大疾病、父母离异等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须提供由乡镇扶贫办以上部门开具的带有贫困编号的证明。
2.学习刻苦、尊重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等品学兼优因素也是重要条件。
3. 在校期间无违法乱纪,无处分。
五、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 学校资助中心宣传资助政策。
2. 以系部为单位开展国家助学金的推选工作,系部安排班主任宣贯国家助学金政策及评选事宜。
3. 推选过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集体决定的原则,遵照如下基本程序:“本人书面申请→班级推荐→班级民主评议→系部评审、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4. 学校领导签字后,资助中心予以公示,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资助中心组织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做到信息准确,档案齐全,操作透明,程序规范,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6. 资助中心联系系部对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家庭情况抽查、回访,跟踪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六、名额分配
系部 |
系部人数 |
分配人数 |
基础部 |
560 |
56 |
信息工程系 |
102 |
10 |
机械工程系 |
51 |
5 |
电气工程系 |
110 |
11 |
经贸管理系 |
185 |
19 |
汽车工程系 |
77 |
8 |
学前教育系 |
81 |
8 |
总计 |
1166 |
117 |
七、时间安排
1. 10月17日前系部提交推选后的学生名单以及申请书。
2. 10月18日资助中心汇总完毕报领导批准后公示。
3. 10月23日,公示无异议,资助管理系统提交,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未尽事宜,请电资助中心13562338982,13954330180咨询。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0日